市文化和旅游局投诉平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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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须知

1. 投诉人填写的投诉内容应当符合平台要求的格式,投诉主体清晰、明确,诉请事项事实清楚、实事求是,并根据平台和处理单位要求提供电话号码和其他有效联系方式、上传真实有效的附件凭证,以便文旅部门在处理时可以及时与投诉人取得联系。

2. 投诉事项一事一单,请勿就同一事项重复投诉,请勿在一个投诉单中对不同被投诉人提出诉求。由于投诉、举报的处理程序不同,请勿在投诉中含有举报内容。

3. 不得在本平台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的言论,不得发表造谣、诽谤他人的言论。投诉人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
4. 向文旅部门提出意见、建议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、行政复议申请、信访及反映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履职行为问题的,请通过专门的程序和渠道进行,本平台不予接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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